2016年6月28日,福建美溪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全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A2.B1.B2-20150546),成为国内四家之一获得全网全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的通信及互联网运营企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商,享受国家法律保护。
证件有效期至2020年7月20日,发证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准许福建美溪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经营的电信及互联网业务。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通信及互联网运营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美溪通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获批,体现了美溪通信在通信服务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方面的实力,获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也奠定了美溪通信在国内电信业务方面领先地位。
